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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实施意见明确——国企要在推进产改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来源: 时间:2023-07-07 09:14:00 【 字号:

  日前,省总工会、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示范带动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国有企业职工队伍。

  《意见》指出,要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重点发展生产一线的班组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工人入党,解决国有企业党员空白班组问题。要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国有企业各级党代会、职代会、团代会中的代表比例,其中职代会中一线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50%,适当增加一线产业工人在企业群团组织中的兼挂职比例。要建设符合青年职工特点的企业文化,发挥班组在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方面的重要阵地作用,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意见》明确,要制定和落实企业职工培训规划和培训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积极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促进技能传承和技能工人培养。支持企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劳模和工匠人才到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兼职任教。全面实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探索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评价规范,不断健全产业工人评价激励机制。落实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改进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不断畅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国有企业工匠选树培养制度,加大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在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激励更多产业工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意见》要求,广泛凝聚产业工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切实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广泛开展多工种、多岗位的技能竞赛活动,促进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整体技能水平;健全职工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好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制度,普遍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广泛开展“五小”创新活动,完善产业工人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展示、交流机制,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动员产业工人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建功‘十四五’、争当排头兵”主题劳动竞赛,切实提升劳动竞赛组织管理水平,加大表彰奖励力度,为产业工人建功立业提供广阔舞台;打造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意见》强调,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改革目标任务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逐项落实;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工会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健全完善企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机构,合力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要以评价考核促进改革不断深化,定期开展评价考核,创新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记者高会坡 通讯员张书涛)